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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增专业设置的公示

2026.04.24

根据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业优势,并考虑到天津地区对医疗人才的需求趋势,我校依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》教职成厅函〔2026〕8号和《市教委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》津教继教函〔2026〕11号等文件规定,经学校党委会会议审议决定,我校2026年拟申报护理、药学、医学检验技术、康复治疗技术、医学影像技术、医学美容技术、医学营养共7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。

如有异议,可直接拨打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举报电话:022-60279469。如无异议,公示期结束后将按照我校的工作方案继续进行后续工作。公示期从2026年4月24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止。


中共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

2026年4月24日